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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受浸之後的那個過年,回外婆家時,我跟外婆說:阿嬤,我受浸了!
外婆馬上跑到隔壁幾間鄰居去問另一個阿嬤:受浸是什麼意思?
鄰居嬤:就是信耶穌了啦!
阿嬤回到家裡接著就告訴我:以後妳都不用去樓上拜拜,既然選擇了妳的信仰,就要像嫁ㄤ一樣。對自己的選擇要忠誠!
齁~,從那年起,我真的覺得我的阿嬤雖然傳統,但卻有一顆單純的心。她給我一種尊重人的選擇的好榜樣!
反之,有一任男友的母親,在我初次到他家中作客時,要我吃桌上切好的柳丁。我不好意思拒絕的吃了。正吃的時候,她說:聽說妳是基督徒,不吃拜過的東西,也不拿香拜拜?我說:是的。她接著就說:這柳丁是拜過的。當下除了停止繼續吃柳丁之外,心裡也感覺受了羞辱。
但我十分感謝主,早讓我看見,沒有成為她家媳婦的幸福!
在我個人的看法,覺得如果這東西是送給人吃的,豈有再拿回來吃的道理?更何況是給長輩、祖宗或神明,啟不是不敬!孝順的表現應該是在平時的關愛,啟能等到死後再拜?
如果拿不拿香拜拜來指責基督徒為不孝,那也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?不與這等人辯論之。敬拜是要以靈以真敬拜!至於手裡拿什麼,若是無心,拿再多的可見的物品,也抵不上平日的聽話、用心。緬懷先祖的方式何其多?挑選適當的詩歌、和緬懷對象的見證,是否更能引發緬懷的愛心?
所以,信就信了!別再拿一些繁文縟節來為難初信的人。至少,相信有神的人,心中有神,目中也會有人。為信仰受逼迫的人,時候到了,這些都會成為將來的祝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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